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财富大路绿化栽植、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绿化工程、303国道沿线绿化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1.1 项目编号:LYHCZX2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
磋商内容:对财富大路、新能源汽车产业园、303国道沿线进行种植土换填及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栽植等工程施工。
磋商范围:绿化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3485801元;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磋商内容:对财富大路、新能源汽车产业园、303国道沿线进行种植土换填及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栽植等工程施工监理。
磋商范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95000元。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5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段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总工期36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6 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苗木成活率95%。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1.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 第一标段施工: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3.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
2.3.4 供应商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5 施工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3.6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2.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响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3.8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1)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同一个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5)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1年的。
2.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3.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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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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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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