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中医院综合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招标人为卢龙县中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卢龙县中医院综合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 2.1.2建设地点、规模: 2.1.2.1建设地点:卢龙县永泰大街南侧、厚德路东侧、康姿百德街北侧(卢龙县中医院院内); 2.1.2.2规模:卢龙县中医院综合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电子胃肠镜1套、洗消系统1套、氩气高频电刀1台。 2.1.3标段划分:无;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1.6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颁布及省市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 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8合同估算价:200.3万元;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采购的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不得“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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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9:00至2025-04-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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