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4】1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中医院自筹(争取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发热门诊楼、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591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2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其中,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一栋,主要功能为门诊、医技、手术中心、传承创新中心各业务用房、研究型病房等,地上主楼10层,裙房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58130平方米(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18530平方米);建设发热门诊楼一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配套建设周边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建设地点:高营院区内(北临城垣路、西临高营大街、南临恒中路、东临规划路)。服务期限: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包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完成;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结束及所有审核审计完成终结。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发热门诊楼、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591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2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其中,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一栋,主要功能为门诊、医技、手术中心、传承创新中心各业务用房、研究型病房等,地上主楼10层,裙房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58130平方米(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18530平方米);建设发热门诊楼一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配套建设周边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作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前一标段被推荐,后续标段被推荐资格自动丧失。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9:00至2025-05-06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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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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