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供热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供热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项目[2025]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供热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5年供热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1.2建设规模:(一)新建9座片区换热站工程

1.新建换热站工程。新建7座热力站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其中,物流园1号站建筑面积249.75平方米,庭州湾2号站建筑面积140.36平方米,希望家园3号站建筑面积249.75平方米,神州加油站4号站建筑面积249.75平方米,天辰小区7号站建筑面积104.34平方米,天景华庭8号站建筑面积411.75平方米,文化路社区9号站建筑面积249.75平方米;其余2座换热站利用现有房屋,其中,商业街5号站建筑面积104.34平方米,kanshousuo6号站建筑面积104.34平方米。

2.配套给水排水工程。9座换热站室外给水管道DN50--DN150,长度共656米;9座换热站室外排水管道DN200,共计195米。

3.配套电气工程。9座换热站低压侧选用动力配电柜及配套电气设备工程。电力电动机控制线采用ZRKVV铜芯线。照明导线选用ZRBV型铜芯线。

(二)新建供热一级管网工程

一级供热管网合计长度2×9565米;顶管6处,长度合计2×348米;阀门检查井合计21座。

1.DN500一级供热管道共两段。一段接自G335现状供热管道,沿G335向东敷设至吉彩路后沿吉彩路向北敷设,长度2x3587米;顶管1处(穿越高昌路),顶管内径D1200,长度2×46米;新建4座检查井。另一段DN500管道接自满城路现状DN800供热管道,

沿G335向西敷设至西域路后沿西域路向北敷设,长度2×3938米;顶管4处(穿越满城路、孚远路、天山路、人民西路),顶管内径D1200,合计长度2×250米;新建6座检查井。

2.DN400一级供热管网接自准噶尔路现状供热管道,沿满城路向南敷设,长度2×584米;新建1座检查井。

3.DN350一级供热管网共两段。一段接自庭州大道现状管道向西敷设至本次新建庭州湾2号换热站,长度2×392米;新建3座检查井。另一段DN350接自本次新建吉彩路DN500一网管道向东敷设至本次新建物流园1号换热站,长度2×260米;新建1座检查井。

4.DN300一级供热管网,均为DN500主管沿线分支管网,长度2×524米;顶管1处(穿越G335),顶管内径D800,合计长度2×52米;新建4座检查井。

5.DN250一级供热管网接自西域路现状供热管网,向西敷设至本次新建天辰小区7号换热站,长度2×186米;新建1座检查井。

6.DN200一级供热管网为庭州大道现状主管分支管网,长度2×94米;新建1座检查井.

(三)新建供热二级管网工程

二级供热管网合计长度2×6048米;顶管4处,长度合计2×140米;阀门检查井合计101座。

1.物流园1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400-DN150,长度2×471米;新建3座检查井。

2.希望家园3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400--DN150,长度2×599米;新建4座检查井。

3.神州加油站4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250--DN80,长度2×389米;新建5座检查井。

4.kanshousuo6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250--DN150,长度2×678米;新建4座检查井。

5.天辰小区7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300,长度2×36米。顶管1处,顶管内径D800,长度2×44米。

6.天景华庭8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350--DN65,长度2×1591米;顶管3处,顶管内径D800和D600,合计长度2×96米,穿越满城路;新建21座检查井。

7.文化路社区9号站配套二级供热管网DN350--DN65,长度2×2036米;新建63座检查井。

8.城镇派出所片区更换二级供热管网DN150,长度2×248米;新建1座检查井。

2.1.3 投资额:8647.8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5月10日开工,2026年05月10日竣工。总工期366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3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且满足下列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起至2023年止或2022年起至2024年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要求:1)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专业设计人员5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质量负责人1名且具有相关证书;3)安全负责人1名且具有相关证书;4)施工员2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5)安全员2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质量员2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7)标准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可兼职);8)测量员2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9)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可兼职);10)机械员2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11)试验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12)预算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13)劳务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可兼职);14)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所报全部人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9、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5)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0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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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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