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4〕6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恒董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苏州恒董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三期)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越雪路

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7094.9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总投资约12500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222.96万元

2.1.4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

2.1.5其他:/。

2.2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

3.8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申请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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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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