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沂市分公司物业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1、项目名称:临沂市分公司物业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FA2

3、项目概述: 为做好全市各单位物业服务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拟对全市物业维修服务进行采购。全年费用预计约413.5万元,合同期限拟定为1年。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物业维修项目,预估总金额约413.5万元。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产生足额订单,但合同约定到期终止或采购金额到量即为终止,先到为准。具体实施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各单位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共分10个标段。

单位

预算(万元)

标段

市本部、城区

88

莒南

33.5

临沭

34.5

沂水

38.5

沂南

42

郯城

40

兰陵

36.5

费县

43

平邑

36.5

蒙阴

21

合计

413.5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须以整体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如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5)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6)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7)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8)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1)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按照中标报价提供服务,如不能按照承诺提供服务,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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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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