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门诊大门宣传屏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8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门诊大门宣传屏;
1.2采购人: 鄂州市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需采购鄂州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门诊大门宣传屏;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7.61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鄂州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门诊大门宣传屏,包含大屏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交货期: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发出后10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LED大屏供货及安装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1.7其他要求:LED大屏品牌要求:利亚德、洲明、艾比森、海康及同等品牌,供应商需为LED大屏原厂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提供经销代理证明)或原厂授权供应商(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本项目核心产品为LED大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均进入详细评审,但只选择一家供应商获得推荐资格,选择原则: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响应报价最低的获得推荐资格;如评分相同且响应报价相等的由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无推荐资格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
,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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