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白湖新区城市园林品质提升零星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BB

2、项目名称:太白湖新区城市园林品质提升零星绿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77195.75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白湖新区城市园林品质提升零星绿化工程项目,对运河路、公主路、荷花路等主要道路交叉路口进行专项整治,包括增添造型松、景石、种植草花地被等;在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以及省、市各类重大活动分为营造,在重要节点开展花箱、花镜、花带、立体花坛的草花种植、摆放和养护更换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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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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