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地暖工程任务:朗悦府1号-4号、8号-10号、15号、16号楼、G5号商业配套及一期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朗悦府1#-4#、8#-10#、15#、16#楼、G5#商业配套及一期车库工程,项目业主为淄博张店兔巴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朗悦府1#-4#、8#-10#、15#、16#楼、G5#商业配套及一期车库工程。  

工程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以南、世纪路以西。

结构类型:框剪。

建筑面积及层数:总建筑面积约99396.8㎡。1#楼地上16层,地下2层;2#楼地上17层,地下2层;3#楼地上17层,地下2层;4#楼地上17层,地下2层;8#地上16层,地下2层;9#地上16层,地下2层;10#地上16层,地下2层;15#地上17层,地下2层;16#地上16层,地下2层;G5#地上1层;车库地下2层。

招标范围(分包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6日。计划总日历天数为:70日历天。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中标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中标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之日起生效,中标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一: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0%的工程款(含100%的人工费);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付款方式二: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次进度结算必须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本分包工程5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房源为招标人存量房产。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45%的工程款(含100%的人工费),其中招标人以货币资金方式付至已结算工程量45%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95%,其中招标人以货币资金方式付至结算定案值的45%,以房抵款方式付至结算定案值的5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本分包工程以房抵款的工程款(含进度款)由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产值累计,待中标人在招标人财务账面的应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房产抵顶金额条件,招标人以存量房产抵顶予中标人,实际抵房之前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含实际顶房之前)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三:投标人能接受其他的付款方式。

承诺以房抵款或提高以房抵款比例的投标人,优先考虑中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1000元(招标人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税号:913706028650072520,开户银行:建行烟台市分行,银行账户:37001666360050162801)。投标保证金可循环使用。投标前两天,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XXX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7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分包资质,近二年来应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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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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