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招标公告
2025-04-08项目概况
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ZG-2024783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详见合同附件:年度服务质量考评表),考核评价通过后(考评合计得分≥90分),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服务 |
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详见合同附件:年度服务质量考评表),考核评价通过后(考评合计得分≥90分),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及其代煎代配和中药个性化加工服务(膏方、茶饮、香囊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①若投标人是药品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若投标人是代理经营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承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若同时符合以上①②两种情形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及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①若投标人是药品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若投标人是代理经营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承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若同时符合以上①②两种情形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及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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