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

2.2 服务内容: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2.3  服务标准:货物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4 计费依据:固定单价

根据2024年成都市大型菜市场、大型商超商品食材品类市场零售价格进行测算。

2.5 招标范围: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服务,预计工作量提供价值 790万元(含税)的原辅材料采购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服务定价为造价中心编制控制价。以《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综合食堂2025年原辅材料采购服务控制价》文件作为该原辅材料的最高限价与结算依据。

本项目设置米面粮油类、乳制品类食品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原辅材料控制价》”,投标人采用在控制单价基础上整体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下浮比例必须为整数百分比,如下浮0%,2%,5%等,下浮比例必须大于等于0,不满足以上报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结算方式:   

(1)生鲜肉禽蛋类、水(海)产品冻品类、蔬菜水果类食材以综合食堂周围两公里的农贸市场:红花村农贸市场(金牛区红花村一号)、冻青树农贸市场(青羊区冻青树街9号)、天涯农贸市场(锦江区天涯北路20号)、建新农贸市场(成华区建设南新路77号)食材每月采购零售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乘以中标单位的下浮比例作为当月结算价。如农贸市场有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米面粮油类、乳制品类食品以控制价乘以中标单位的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

2.8 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2.9项目启动时间:2025年6月1日开始。

2.10交货地点:成都市成华区。

2.11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由评委对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是否具备竞争性做出认定,若认定具备竞争性,则进入详细评审,并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若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可否决全部投标。

招标人按相关流程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较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不合格食物、数据作假、拒绝招标人合理生产服务要求、发生重大管理违章、未能保障供应等)或重大安全隐患,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剩余工作量,解除合同并重新招标。

2.12 价格调整机制:

(1)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

(2)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招标人重新启动采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从事过原辅材料供应服务(至少提供一项合同及对应发票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1人员要求:配送人员至少2人,包含1名驾驶员(提供人员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员还需持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不得低于配送车辆(配送车辆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时应具备B2驾驶证,配送车辆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时应具备C1驾驶证),提供人员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6.2车辆要求:配送车辆至少1台,并有冷藏、保鲜功能。(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清晰照片、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并附车辆清晰照片及行驶证扫描件)。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投标人需承诺:

(1)2022年1月1日以后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标人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

(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犯罪记录,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及近三年原辅材料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5)在服务通知下达后 1 个日历日到达指定地点。

(6)响应合同文件中的履行期限、计价方式、付款条件、技术服务要求、验收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等。

(7)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我方以他人名义投标、借用他人资质业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8)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供货。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 月8 日至2025年4 月14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29 日 8 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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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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