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广宁五区锅炉房拆炉并网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8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广宁五区锅炉房拆炉并网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规模:为广宁五区锅炉房拆炉并网项目提供勘察及设计服务,具体如下:对广宁五区锅炉房共121.12万平方米范围供热面积进行拆炉并网改造,包括管网、换热站、热网补水系统改造及烟囱拆除等。

2.3标段划分:/

2.4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5服务期:2025年5月6日-2025年12月31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从项目前期勘察到所有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竣工图编制得全过程勘察及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热力站、管线的地质勘察、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图及相关的其他服务等,含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其勘察及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工程招标、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供热管网设计业绩不少于3个(要求每个业绩供热管网最大管径不低于DN500)(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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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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