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新媒体公司会议中心扩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新媒体公司会议中心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

1.拟采购一套会议中心扩声系统(含扩声系统布置设计、配件、辅材、运输、现场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要求必须达到会议类一级声学特性指标(“会议中心平面图”详见本项目询价函附件)。
    2.报价人须为部分(不少于50%)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经销证明文件)。
    3.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原厂原装全新产品,不得使用返修产品、改装产品、退货重新出售等非一手销售途径产品;进口货物(若有)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产品保修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询价函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报价人参加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1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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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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