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水晶河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水晶河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水晶河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源龙大道99号。

3、计划工期:二期合院水晶河设备及全部管道安装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绝对工期为152天,三期合院水晶河设备及全部管道安装开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9日,绝对工期为153天。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具体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监理单位下发开工指令单为准,绝对工期不许突破,突破工期则按50000元/天处罚。工期已经充分考虑节假日、下雨、台风、停水、停电、场地移交、设计变更等因素,必须满足招标人竣备验收节点要求。

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8041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7308.50平方米。

5、本工程招标含税控制价为人民币4467463.65元(其中包含暂列金130000.00元)。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赶工以及风险等费用。投标人须根据合同工期要求自行考虑相关施工费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清单价格。

6、本次招标范围为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水晶河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或当地施工及验收规范各项要求。

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日历天内。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面临破产清算等问题,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需同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页面截图及本单位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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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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