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采购)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采购)
招标编号: 072
项目概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为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岛设备:西门子SGT5-8000H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轴机组。机组配置如下:一台燃机(西门子进口)+一台汽机(上海电气供货)+一台燃机发电机(上海电气供货)+一台汽机发电机(上海电气供货)。
#4汽机为上海汽轮机厂制造的LZN215.3-16.5/[0.31]/600/[254.4]/600型汽轮机;型式为三压、再热、凝汽式、三缸两排汽蒸汽轮机。
该机组启动及停运时轴封汽源采用电启动锅炉或一期机组高排减温减压后蒸汽,蒸汽压力0.8~1.0MPa,温度220~240℃,温度较低,为了适应机组启动及停运工况,轴封系统中设有轴封蒸汽电加热器,以满足机组启停期间的轴封蒸汽温度要求。。
2.2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45日内车板交货,设备运输和设备搬运由投标人负责。
2.3招标范围: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采购)。具体要求见技术条件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a)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b)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c)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d)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
3.5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需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具有唯一有效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或以上资质及压力容器设计D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具有设计能力,设计需进行外委,则需要提供合作方营业执照、压力容器设计D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7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具有至少2台单台容量≥100kW电加热器产品的供货业绩。
注: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所投标产品的品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投标只接受单一品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8日00:00至2025年4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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