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3号招商运营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3号招商运营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3号招商运营代理服务(编号:gkzb20250408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3号招商运营代理服务项目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3号招商运营代理服务1

项目服务期为:服务期限:60个月。

服务地点位于:深圳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合格。

其他:本项目报价由4部分6个报价组成:①溢价分成完成保底营业收入(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考核标准)外,超额30%以内租金收入部分乙方分成占比不高于55%;超额30%及以上租金收入部分,乙方分成占比不高于60%,由投标人自行按分摊比例报价。②中介服务佣金:租期在2年或以上的佣金上限2个月;租期在1年及以上2年以下的佣金上限1个月;租期在一年以下的,甲方不支付乙方招商佣金,由投标人自行按月数量报价。③招商运营服务费限价4.8万元/月,由投标人自行按月人民币(元)报价,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0元/平方米/月,由投标人自行向租户收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一附注。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未被(http://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预警名单、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响应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超过200万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4-08 18:00:00起至2025-04-18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