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081.1采购项目名称: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服务;
1.2采购人: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富锦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现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上述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采购预算:80.0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对收购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有效的通过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且年检通过。
(6)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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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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