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化县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化县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采购内容: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地点:通化市通化县境内;

预算金额:672800元;

最高限价:672800元;

计划工期: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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