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化县浑江干流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化县浑江干流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内容:详见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地点:通化市通化县境内;

预算金额:1446200元;

最高限价:1446200元;

计划工期: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 响应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7 供应商须具备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8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1人,具有水利工程质检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应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5年3月底连续三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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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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