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平安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

项目名称:智慧平安校园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平安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2)供应商与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 (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 ■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2025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09至2025-04-1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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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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