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碧云路东侧、海州路北侧。为装修总面积约为: 4500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商务楼A、B、C座-2层至10层电梯厅、合同前室、1层大厅、C座四层、五层卫生间及办公区域的装修及安装、软装家具、弱电监控等。

建安费约1000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约3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施工阶段造价跟踪审计、监理等服务内容。

2.3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2.4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R工程监理服务目标: 合格。

R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

3.4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监理单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本项目不允许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与其它委派人员兼任;工程监理拟派人员不得与全过程造价管理拟派人员相互兼任,上述委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5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3人(含总监),其中至少包括1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6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施工期间,要求配备至少1名现场常驻人员。现场常驻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

3.7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8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要求一家为监理单位,一家为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 4 月 7日至2025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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