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燃气气体探测器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燃气气体探测器更换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1、项目内容简介: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需更换食堂及锅炉房的燃气气体探测器123支,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1台。需要投标单位根据标书说明情况,提供投标报价,并在报价内注明品牌、种类、规格、及符合燃气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技术参数。具体内容参见标书。

2、项目地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且具备以下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燃气报警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CCC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三年内、在北京地区同类内容的合同。

4、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5、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7、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完成后续采购事项。

8、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8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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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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