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8

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

2.采购单位: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3.采购模式:公开询价

4.实施地点:珠海市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项目类别:工程类

7.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对采购工程量(或金额)的承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发生量(或金额)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报价单位必须充分知悉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的安排,并且接受上述条件。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违约及其他问题,将依照追究报价单位责任。)

8.付款条件:该框架采购无预付款及定金,按我司要求,配合我司每次供油和配送情况记录及管理登记,每月固定日期向我司开具经核定后的上一月实际结算费用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按约定要求办理费用结算,并于30日内办理支付。

9.采购代理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0.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预估金额(万元)

配送费最高报价费率

标书费(元)

拟成交单位数量

中标比例

1

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

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

198

80%

(不含本身)

1

100%

(1)预估金额含油品费和配送费等。

(2)本项目配送费采用固定费率报价;

(3)报价函有效费率符合:最高报价费率80%(不含本身)以下均为有效报价。

(4)项目预估金额(标包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对采购量的承诺。

(5)税率要求:该框架采购项目将按照 13%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截至投标时间止,响应公开询价采购(下载公开询价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名,应停止后续的开标和评标工作,采购人可采用适当降低投标资格条件,或适当提高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资格条件和投标限价不变,重新组织第二次询价,重新采购。

第二次重新采购的项目,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仍然不足三名,重新组织第三次询价。

第三次重新采购的项目,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仍然不足三名,组织本次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一起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包括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或珠海康泰明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承接的工程、运维、抢修项目业务采购等。

2、项目类别: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含油品费和配送费等。前述项目成交单位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遵守采购单位安排,不得再提出异议。

3、采购范围:2025年度康泰明综合能源服务分公司发电机组用柴油及运输配送服务框架项目。前述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遵守采购单位安排,不得再提出异议。

本次采购范围不含采购方式为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等特殊方式的项目。

4、结算方式:按固定费率按月据实结算。

结算费用=油品费+配送费

(1)油品费=当日国家成品油(0号柴油)*加油总量。

油品费费用依据:执行当日国家成品油(0号柴油)零售价。

(2)配送费=配送费预算*报价费率*配送次数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符合项目的资格要求。

四、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单位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4

根据《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 12 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报价单位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问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6

报价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报价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表。

 

8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2.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采购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监理成交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暂停在奥粤公司投标资格12个月;投标限制期结束,同一投标人在新的投标中,若再次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无限期暂停其在奥粤公司的投标资格。

五、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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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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