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职工食堂牛奶类、猪肉鸡蛋类、副食、蔬果类等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8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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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4、在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投标人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HG20250301-160 标段: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职工食堂副食、蔬果类框架采购招标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冷库,经营场所 100 平米,冷库体积不少于 300 立方米,提供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均可: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承诺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在呼和浩特市开设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所投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是经销商提供厂家合格证明:(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各提供一份)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关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如是经销商须提供厂家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至少提供米、面、油、牛奶、鸡蛋、调味品、速冻食品、五谷杂粮、海鲜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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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或检测报告)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业绩 1份,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6.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须具有医疗机构或防疫机构发放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 3 人的证书扫描件)。
HG20250301-161 标段: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职工食堂猪肉、鸡蛋类框架采购招标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冷库,经营场所 100 平米,冷库体积不少于 300 立方米,提供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均可: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承诺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在呼和浩特市开设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所投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是经销商提供厂家合格证明(猪肉、鸡蛋各提供一份);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 1 份,需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5.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须具有医疗机构或防疫机构发放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 3 人的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须出具冷链运输承诺书(格式自拟)。
HG20250301-162-1 标段: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职工食堂牛奶类框架采购招标
1.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冷库,经营场所 100 平米,冷库体积不少于 300 立方米,提供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均可: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承诺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在呼和浩特市开设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须具有医疗机构或防疫机构发放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 3 人的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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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类似业绩 1 份,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HG20250301-162-2 标段: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职工食堂牛奶类框架采购招标
2.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冷库,经营场所 100 平米,冷库体积不少于 300 立方米,提供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均可: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承诺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在呼和浩特市开设经营场所和冷库的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须具有医疗机构或防疫机构发放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 3 人的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04 月 01 日至今)类似业绩 1 份,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08 日至2025 年 04 月 14 日下午 17:0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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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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