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龙安有限公司北京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8中核龙安有限公司北京供餐服务-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中核龙安有限公司北京供餐服务(采购编号:404C-FW-GKJT-25-0592 ),项目业主为中核龙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中核龙安有限公司北京供餐服务
2.2服务地点:北京市迪蒙大厦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6日起,为期1年。
2.4服务范围:负责中核龙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北京办公场所供餐服务,60-70人左右工作日早餐、午餐供应,临时加班餐供应,临时工作餐接待,供餐设施维护,排烟管道定期清理,隔油池清理,泔水处理以及食堂卫生、健康、安全管理等。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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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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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2)拟委派人员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须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委派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须提供健康证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合同执行前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供甲方审核)。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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