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射线检测服务(福建省)框架招标公告
2025-04-08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射线检测服务(福建省)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射线检测服务(福建省)框架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6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是为福建省区域发电厂射线检测技术服务,采购总数量约为15000张焊口底片;
(2)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以合同规定的采购订单的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工作委托。采购订单的金额由完成技术服务所需射线拍摄底片数量及底片单价共同计算。单张底片的固定单价以投标人响应的单价计算。一般地,检测对象直径小于等于89mm,使用1张底片;若检测对象直径大于89mm时,按实际使用的射线底片数量计算;
(3)框架协议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包括CG、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需C级或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Ⅱ类射线装置)。
3.2.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射线检测业绩,需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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