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78.9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9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89,300.00元。
四、投标限价: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商品销售价格=结算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自然月。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已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八、文件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