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围墙整治工程及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屋、围墙整治工程及库房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岩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 781548元;其中房屋、围墙整治工程444761元、库房改造工程336787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房屋、围墙整治工程及库房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
其中,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1548元,其中房屋、围墙整治工程444761元(暂列金19477元,专业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0 元);库房改造工程336787元(暂列金15888元,专业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08时 00 分至2025年04 月21 日14时30 分止;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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