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卢氏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内镜中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5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内镜中心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80,000.00元 最高限价:21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SGZ[2025]065-ZC042-1 卢氏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内镜中心设备项目 2180000 21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卢氏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内镜中心设备项目,采购:分别为:高清电子治疗胃镜2条;高清电子治疗肠镜2条;主机、工作站及配套设备1套。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承诺。
3.4供应商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激纳社保或承诺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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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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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