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城南应急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81.1 项目名称:临泉县城南应急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临泉县城南应急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25〕25号;
1.4 招标人: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泉县城南应急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2.6 建设规模:临泉县城南应急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供水工程,新建规模2.5万立方米/天加压泵站一座,含置换水源井17眼(其中备用水井2眼)、水处理设备及消毒间修配车间等辅助用房,配套输配水管网DN200-DN800约64.25km,及城区约26km供水管网改造。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阶段暂以工程总投资13814.1万元为基数计算。
2.7 合同估算价:207.211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不超过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规划、前期相关资料(如可能涉及的环评、安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评、交通影响评价(含专家评审费)等子项)、工程勘察与测绘(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费)、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审查、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费用)、二次深化设计、必要的专项设计、配合编制设备技术文件、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审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部门审核;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类资质具备以下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勘察类资质具备以下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规划资质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 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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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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