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消防工程系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消防工程系统检测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消防工程系统检测项目

2.2招标编号: 202

2.3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项目按照仓储醇化125万担片烟的规模进行设计,利用许昌卷烟厂现厂区(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1号)内北侧109亩预留用地进行建设。

(2)新建建筑物总面积140213平方米。其中6栋片烟醇化库138434 平方米(含叉车库381平方米),库区辅助用房1779平方米(含库区水泵房 131平方米)。

(3)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通风空调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安防、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

(4)配套建设库区网络基础设施、智能仓储系统、行业烟叶一体化平台对接等原料数字化仓储、物流园区数字化管理基础工程。

(5)配套建设库区道路、物流广场、管线、照明、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场地内所有建筑的消防工程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供配电设施、建筑灭火器等)进行全面检测,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烟草行业规范的正规报告。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消防专项工程验收合格。

2.7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 服务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消防检测从业资质(投标人和拟派检测服务人员均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4项,无委托的共计3项)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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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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