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供排水管网工程之焦电铬周边道路给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经开区高峰园供排水管网工程之焦电铬周边道路给水管网工程已由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以  万州经开创发[202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州区经开区高峰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焦电铬周边道路DN400给水管网,总长约2.05公里,给水管道自外环连接道DN400接出,沿万博焦电铬一体化项目配套道路铺设。包含人行道及道路拆除恢复、管沟开挖回填、各类阀门井、管道及管件安装等所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79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2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纸答疑所包含的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给排水管网长度在1.5公里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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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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