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33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 批〔2025〕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概况: (1)工程地点:衡水市安平县。 (2)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安平县南两洼村南与国道 G338 交叉处,向北经西两 洼村、东庙头村、段家佐村、南寨村,在南两合程村北接回既有省道S333,向北扩建,终于 安平博野界,路线全长13.692公里。 2.1.2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 基宽25.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全线设置特大桥一座,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 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或监理人首批人员实际进 场日期起算(以时间在后者为准)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4监理工程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 定: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9 09:00至2025-04-14 09: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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