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试剂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1、项目编号:HBXC-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0168
3、项目名称:松滋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试剂耗材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4(万元)
6、最高限价:62.4(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检测中心实验室化学试剂耗材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质保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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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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