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杉木乡卓壁寨矿区(树泉石料厂)矿山恢复治理多余石料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81、项目编号:E420(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杉木乡卓壁寨矿区(树泉石料厂)矿山恢复治理多余石料运输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需求:中标人须服从统一调度、规范有序、安全运输的要求,根据树泉石料厂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施工中多余的可用建设用石料搬运处置的需要,将其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加工地点。该项目实行固定运输线路运输单价中标、据实结算,即合同期内按固定运输线路“元/吨/趟”单价的实际运输量,据实一月一结算。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5(元/吨/趟),本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运输线路起止地点(工作内容包含配合等待装、运、卸砂石以及车辆空回等) |
运输车辆车型 |
预计运输量(万方) |
平均运距(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趟) |
树泉石料厂至杉木乡烟铺村方旧碎石加工点 |
单桥车或后八轮车 |
30-50(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
2.2 |
3.5 |
6、合同履行期限:至卓壁寨矿区(树泉石料厂)矿山恢复治理结束时,合同自动终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交通运输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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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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