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测量船舶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08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测量船舶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测量船舶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测量船舶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就海洋测绘项目所需的测量船舶服务开展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测量船舶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80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服务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服务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签署下一年合同;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提供钢质船舶作为海上测量调查作业船。主要完成工作内容:针对海上风电场、海上光伏场及海上油气田、码头港池航道等相关场所的水深测量、海管海缆路由调查、地形地貌扫测、海缆及风机基础检测等测绘项目提供船舶。负责办理项目作业海域的航行(警)通告等海事手续。负责提供设备辅助安装、码头靠泊等服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船舶所属要求: 1.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公司持有股份应不低于51%;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3.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签署的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备注:如为非船舶运营公司的自有船舶,还需要提供船东给船舶运营公司的授权),“船舶租赁合同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所投船舶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船舶服务或船舶租赁业绩(船舶租赁合同须体现船舶作业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业绩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或订单首页、合同或订单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订单编号或订单内容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或年度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合同/订单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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