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花溪十字街项目葫芦坡地块商业体(清溪云廊项目)商场包装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名称:花溪十字街项目葫芦坡地块商业体(清溪云廊项目)商场包装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38060.00元。

3.交货期:2025年4月21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调试结束。

4.主要采购内容:花溪十字街项目葫芦坡地块商业体(清溪云廊项目)商场包装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清单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特殊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5年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00分。

2.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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