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8本招标项目永川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3﹞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融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西北部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三教工业园水厂与片区水厂联通管,覆盖三教镇(部分)、双石镇、红炉镇、永荣镇、青峰镇、来苏镇、宝峰镇、胜利路街道(部分农村)及南大街街道(部分农村)19.66万人的供水。工程共涉及输水管道约80km及2座加压泵站,其中DN300~DN800环氧树脂涂塑钢管25.5km,DN200~DN315PE100管19.2km,DN300~DN800球墨铸铁管(k9级)34.2km;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输水流量1.35m3/s。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855.8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588.3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测量、设计和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建筑安装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
①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 A、B 项资质之一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 A、B项资质之一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1款的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5-04-12 23:59:59(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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