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城县教育局2025-2027学年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LYCG[GK]2025001

项目名称:连城县教育局2025-2027学年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1(2025-2027学年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连城县教育局2025-2027学年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1(批) 见招标文件。 1,6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贰个月(即:从2025年春季5月至2027年6月底,个别学校暑期课后服务需要供货的需在6月15日前报告同意后视情延期至8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服务类项目的承接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将被拒绝):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具体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一般资格条件项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中,投标人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均视同有效(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08 至 2025-04-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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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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