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陶瓷纤维通风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ZC-20
2、项目化学与化工学院陶瓷纤维通风柜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名称: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陶瓷纤维通风柜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肆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499200.00元)
5、最高限价:肆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499200.00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24台陶瓷纤维通风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如有),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总公司愿为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会计人员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自2024年06月以来任意1个月)或2024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其投标无效。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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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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