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082.3 招标规模:68.095345 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的所有施工任务。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完成并验收通过,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的要求及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或2024 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提供情况说明。
3.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最低要求。
3.4 信誉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法、违纪和违规事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成立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及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完标后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于 2025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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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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