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竞争性磋商夷陵人民医院配套提升工程(静夷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 夷陵人民医院配套提升工程(静夷公园)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1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301.028405 (万元)

7、采购需求:

夷陵人民医院配套提升工程(静夷公园)建设项目位于小溪塔街道东湖大道和马兰路路口夷陵人民医院前,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2800平方米:游园步道约254米;沿街健身步道约235米;活动平台节点1处,面积约200平方米,其中包含特色景观廊架一组;特色景观坐凳8组;特色景观灯具约20个;另包含夷陵医院的西门及南门的配套景观打造、医院入口特色昭示景墙、门卫岗亭以及入口绿化等,打造一处服务医院及周边居民的公共休闲口袋公园。

8、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4)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人。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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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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