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5〕2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拨款及市级国企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市级财政拨款承担概算 30%, 市级国企投资 70%。招标人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潘田铁矿治理工程项目(矿区处理水导排管路与双溪流域治理)--清淤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 安溪县
2.3 计划总投资: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5114.88 万元
2.4 建设规模:(1)清淤工程:需对双溪流域以及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的底泥进行清理,清淤长度总计约 15.4km(其中双溪流域约 9.3km,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 6.1 km)清淤量共计约 112697.25 m³(其中双溪流域约 32196.73 m³,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 80500.52 m³),底泥经分、脱水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外运至具有污泥、淤泥处置资质的砖厂制砖,底泥最终处置量共计约 35419.01m³(其中双溪流域约 11268.85 m³,双溪汇流口-白濑坝址河段约 24150.16 m³);(2)人工湿地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总建设面积为 19 299 ㎡(约 28.9 亩),总处理规模为 7500m³/d;人工湿地主要划分成两个区域进行建设,地块一建设面积为 10299 ㎡,建设规模为 4000m³/d;地块二建设面积为 9000 ㎡,建设规模为 3500m³/d,人工湿地工程采用“植物格栅+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净化河水。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5114.88 万元。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工期计划为 9 个月,缺陷责任期计划为 24 个月。

2.6 项目管理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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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具体如下:
☑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测量(测绘)、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文件、设计变更)等后续设计服务(含绿色建筑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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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专项设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 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工程变更、全过程监督监测、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完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本项目工程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底泥清淤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 工程其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节能文件编制、项目节地评价文件编制、土壤污染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工程所需全部专题报告编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管网审批等前期所有报批报建等本工程建设实施过程所需的其他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同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其他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家,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勘察咨询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设计咨询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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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可由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业绩”是指: /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业绩”是指: / 。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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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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