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4115号)(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8本招标项目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4115号)(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4]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清西陵。 建设规模: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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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9 09:00至2025-04-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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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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