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项目公告

2025-04-08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已由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2025年修理费计划、其他费用计划和公司总部费用预算的通知》(金驹电财字【2025】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胡底瓦斯电站、寺河瓦斯电站、寺河二号井发电分公司)2024年度资产投保将于2025年3月30日到期,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需对2025年度财产综合保险和机器损坏险续保。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

标段(包)内容: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按合同或保单约定的期限 。

2.4服务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理赔标准明确、理赔流程便捷、赔款到账迅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或者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财产保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或者保单扫描件或复印件和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①合同或者保单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8 17:30至2025-04-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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