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武汉市江汉区大兴第一实验学校(福星校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1、项目编号: WHS(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3-2025-00533
3、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大兴第一实验学校(福星校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55.5035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55.5035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检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桩基检测、试验桩检测、支护桩检测等)、基坑监测(支护桩桩顶水平位移监测、支护桩桩顶竖向位移监测、支护深层变形(测斜)监测、坑外地表水平监测、坑外地表竖向监测、周边道路及建筑物水平位移监测、周边道路及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东侧姑嫂树路与机场二通道高架桥监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现场检测、外墙红外检测、防雷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绿色建筑验收检测、消防检测、能效测评等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止(计划工期36个月,分两期实施,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因本项目竣工日期延长而增加费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以下①或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须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设备安装、钢结构、见证取样、建筑节能检测)且须通过CMA计量认证。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道路工程、钢结构5项检测资质(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至 2025年04月15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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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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