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交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轮胎配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 预算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1 |
轮胎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210万元/年 |
210万元/年 |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预留采购份额:
g专门面向:g中小企业c小微企业 c监狱企业c福利性单位
c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 %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c接受 g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及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拥有自己的物流配送渠道、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专业团队,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资质文件(所投品牌须提供相应品牌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同一投标人仅对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和质量保证承诺。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及合格证,且所有产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商品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供应商如有围标、故意抬高价格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应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9)投标人必须具有风险意识,当乙方中标后,在合同服务期限第一年内不得要求上调价格,后续视市场变化而定。乙方因为目录内产品价格问题而停供甲方所需的货物或拒绝为甲方进行售后服务,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招标采购c接受 g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 2025年04月08日 起至 2025年04月15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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