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深圳龙岗支行原址改造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深圳龙岗支行原址改造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SZ-17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内容:徽商银行关于深圳龙岗支行原址改造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合作;预算含税37万元,具体规格、数量、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7、供货安装期:经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8、交货地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由中标人负责卸货。
9、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0、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投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产品。其验收标准满足国标及图纸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1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者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项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复印件。(时间认定以签约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同时存在多个时点的,按照孰早原则认定);
5、承诺书(以下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必须未被广东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禁止期内),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较好的诚信度及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工艺水平先进,企业品牌知名度高。
(3)投标人具有完备的供货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服务承诺。
(4)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办公家具必要的厂房、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等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不进行联合体投标和不转包不分包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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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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