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石英石外销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8项目编号:GZ
项目名称:选矿厂石英石外销项目
项目招标控制底价:石英石精矿:90元/吨(含税);石英石尾矿:10元/吨(含税)。
招标范围:招标人将选矿厂石英石在细泥厂房外侧精矿斗进行外销,招标人提供石英石种类见下表所示:
石料种类 |
杂质含量(α) |
石英石精矿 |
α≤10% |
石英石尾矿 |
α>10% |
特别约定:一颗石英石夹杂围岩三分之一及以下的视为纯石英石,一颗石英石夹杂围岩三分之二以上的视为石英石废石(杂质)。
产品数量以实际生产出的数量为准。
计量、结算价格及取样测定:
①计量:产出的石英石精矿、石英石尾矿(该2类以下统称为“石英石矿”)由招标人安排相应人员与中标人人员在樟斗石料厂大门口过磅称重并签字确定,签字表双方各执一份,每月底由招标人按照当月计量报表办理结算业务。
②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
③取样测定:取样方法为布点取样法。交付产品现场共同取样,分拣出杂质后测定出杂质含量。特别约定:一颗石英石夹杂围岩三分之一及以下的视为纯石英石,一颗石英石夹杂围岩三分之二以上的视为石英石废石(杂质)。
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价款结算:①采用预付形式进行结算。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另外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预付款,招标人有权将预付货款直接冲抵中标人应当支付的结算货款。②招标人在每月26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结算当月的石英石矿货款,结算单据由双方签字确认。每月石英石矿货款由招标人从预付款进行划扣,当月石英石矿货款如低于5万元,招标人直接在石英石矿预付款中扣除,中标人必须在每月5日前补足石英石矿预付款至5万元;当月石英石矿货款如高于5万元,中标人则应在每月5日前将石英石矿货款汇至招标人账户,保证月初招标人账户内有中标人足额支付的5万元预付货款。
付款方式: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货款。
根据赣州市范围内石英石矿市场价格变化(6个月的平均变化),双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过六个月调整一次石英石矿承包单价,每次调整前提为:若赣州市范围内石英石矿上述时间段内市场价格变化在±10%(含本数)以内单价不作调整,超过该限制由双方进行市场询价后按市场价调整(以招标人《石英石矿市场价格调研报告》为准)。
价款结算方式:石英石精矿实际过磅数量×石英石精矿中标单价+石英石尾矿实际过磅数量×石英石尾矿中标单价。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壹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3)近五年与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有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或诉讼等情况的禁止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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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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