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亚市2025年海水渔业(斑节对虾)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亚市2025年海水渔业(斑节对虾)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三亚市2025年海水渔业(斑节对虾)增殖放流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交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实施放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2 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的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8 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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